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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
 
更新时间:2013.01.30 浏览次数:
 
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
发布时间:2010-11-25

      政策要点:通过自主创新认定的产品,市科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编入《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本市政府采购、重大工程采购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优先采购列入目录的产品。

     申请条件:1、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市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3、产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4、产品创新程度高。5、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6、产品质量可靠,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7、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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