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经认定的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可享受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为一年,贴息标准按国家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以内予以贴息。
申请条件:经认定的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单位;内资企业;所贷款项发生在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以后,三年以内;贷款还清,利息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