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经贸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根据《上海市嘉定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2017〕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14批)嘉定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良好,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突出的贡献。
2、领导层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3、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
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
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年度起前两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二)指标要求
1、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
5、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且上一年度必须有专利申请。
(一)申报流程
1、申报培训:申报前集中对拟申报企业进行申报培训,请企业自行下载《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模版(附件1),培训时间定在8月20日下午14:00,培训地点在区政府大楼A200会议室。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培训前将《申请参加培训会企业回执》(附件2)电子反馈至区经委。
2、网上填报: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http://shqyjszx.sheitc.gov.cn/welcome.htm),网上提交后及时联系所在街镇主管部门进行网上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具有“SHEITC”水印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网上填报开通日期为8月21日至9月15日。
3、材料报送:街镇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企业,按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评价表及附表、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的排序,并左侧胶装交送至所在街镇,各街镇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区经委技术进步科。后期将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答辩等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受理部门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科(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区政府C楼103室)
联系人:戴修军 69989439
周立志 69989071 13681623048
E-mail: jdqxjr@126.com |